关于公布2025年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现将2025年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考试成绩公布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一)区直、拉萨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60分(含);
(二)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5分(含);
(三)那曲、阿里市(地)直和全区县级及以下(不含边境县、乡镇)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0分(含);
(四)全区各边境县、乡镇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45分(含);
(五)各民营机构、派驻单位考生按属地原则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成绩有效期
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在三个职称评审年度内有效,即2025年、2026年、2027年三个年度的职称评审。
附件:2025年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成绩。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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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西藏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