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认为,自己不吸毒、不贩毒就不会因为毒品犯罪受处罚;也有人认为,自己被动地容留他人吸毒,也没有牟取利益,不构成违法行为。殊不知,即使你不碰毒品,仅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犯罪。
基本案情
60岁的李某某、王某某因吸食毒品被责令接受社会戒毒三年,2023年3月至8月,李某某在其家中容留胡某某等三人吸食毒品海洛因共计16次;王某某在其家中客厅容留付某某等三人吸食毒品海洛因共计11次。
裁判理由及结果
蓝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二被告人的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结合二被告人的涉毒劣迹、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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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该行为既促成了吸毒人员吸毒,又帮助他们逃避打击,更为严重的是它是导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上游毒品犯罪发生的重要因素。提供场所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下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另外,不论自己是否参与吸毒、是否牟利,均不影响该犯罪构成。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正确认识毒品危害,时刻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毒品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供稿| 蓝田法院
作者| 张青 张琪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
栏目协办| 法制信息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