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近日,成都市成双大道上,一辆车身喷涂“police”字样的川A牌照私家车疾驰而过,引起路人关注。私家车变成“警车”,这样的涂装违法吗?
6月9日下午,成都交警三分局内,上述车辆的“police”字样被清理了下来。
“6月3日,我们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了这辆车喷涂有明显的police字样,挡获后带回分局进行调查。”成都交警三分局车管科副科长吴晓乔介绍。经调查,涉事驾驶员李某承认车辆受损后,对外观进行了更换,更换后也没有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最终,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同时责令恢复车辆原貌。
“当时觉得好看,没想那么多。”李某说,自己在改装店觉得这样的样式比较好看,就选择了这样的涂装,“经过民警的教育和处罚,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下不为例。”
吴晓乔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车辆外观进行改装时,原则上不超过三种颜色,尤其注意不得喷涂、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若对车辆进行了改装,10个工作日内要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才能正常使用。